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5-12-17浏览次数:313

各位老师:

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》精神,现将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全院在编(含计划内流动编制)教职工。

1.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工(含校内调动岗位者)由原工作单位(部门)写本年度的工作表现鉴定意见;

2.进校未满半年的毕业生参加本年度考核,但不定考核等级;

3.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、学习任务进行考核;

4.各类脱产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下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。

5. 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,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四个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

三、考核等级

考核等级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,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工比例不得超过15%。

四、考核程序

1.教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,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。教学科研人员、政治辅导员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教师、科研人员工作考核表》;党政管理人员、工勤人员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党政管理、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》;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《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人员工作考核表》,表格见附件。

2.各基层单位(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所、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、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所、STS研究所)在个人述职、民主评议基础上,在《工作考核表》上基层单位意见处填写考核意见,并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1.2015年12月20日前,请各位老师将个人考核表(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)交给本部门负责人。电子稿发送到本部门负责人的电子邮箱,纸质稿交至本部门负责人的信报箱(在仁和楼三楼)。

2、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在填写考核意见后,将本部门所有考核表(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)于2015年12月22日前汇总至学院办公室。纸质稿直接交学院办公室,电子稿经压缩打包后统一发送至ylx@zjut.edu.cn信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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